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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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無限卡正卡年費NT$10,000/卡,附卡年費NT$10,000/卡。台新銀行將於卡片核准後,以帳單通知您於期限內繳交。
- 台新銀行正式財富管理會員尊享首年免年費。
※台新正式財富管理會員係指與台新銀行往來之資產總金額(包含臺外幣存款、基金、結構型商品、信託、保險費之總金額,但不包含與Richart by Taishin Bank往來之資產)連續三個月月平均皆達NT$100萬(含)以上之正式財富管理會員。前述各類資產總額之計算以台新銀行系統資料為準。詳洽台新銀行各分行。
年費免收辦法
- 正、附卡於正卡持卡年度合計累積消費達NT$50萬(如正卡持卡人為台新銀行正式財富管理會員,正、附卡於正卡持卡年度合計累積消費達NT$40萬)可折抵一卡次年年費,舉例如下,依此類推:
正卡持卡人 |
累積消費金額 |
可折抵張數 |
非台新銀行正式財富管理會員 |
NT$50萬(含)以上 |
可折抵正卡次年年費 |
台新銀行正式財富管理會員 |
NT$40萬(含)以上 |
可折抵正卡次年年費 |
非台新銀行正式財富管理會員 |
NT$100萬(含)以上 |
可折抵正卡與一張附卡次年年費 |
台新銀行正式財富管理會員 |
NT$80萬(含)以上 |
可折抵正卡與一張附卡次年年費 |
- 年費之折抵,需先折抵正卡年費,才可折抵附卡年費。若正、附卡年度累積消費金額未達前述累積消費門檻,則正、附卡喪失次年度免年費權利。正、附卡持卡人須就該未獲減免年費之信用卡,依前項所述之年費標準繳交年費。
- 每位正卡人僅享有一次首年免年費,若停卡後重新申辦,將喪失首年免年費資格。
- 正、附卡折抵次年年費適用之累積消費門檻,依正卡持卡人於財富無限卡該年度年費期限屆滿日止,是否仍為台新銀行正式財富管理會員身分而定。
- 正卡持卡人於財富無限卡年費期限屆滿日止,如為千萬會員、金鑽會員或翡翠會員身分,得不檢核其年度累積消費金額,該正卡及其附卡享次年年費減免優惠。
- 年度消費金額以帳單所列示之金額計算,但不包括預借現金、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預借現金分期金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代償金額、所得稅分期付款手續費、違約金、循環信用利息、基金交易、基金手續費、信用卡年費、貸款產品、各項手續費(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等)、非持卡人本人交易款項(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等)及持卡人非刷卡消費行為所產生之費用等。
申辦條件
申請資格
申請人申辦正卡須年滿20歲;附卡申請人須年滿15歲(未滿20歲者,需由法定代理人「即父母或監護人」為正卡持卡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