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銀行
太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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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最高1.5%現金回饋

加油/汽車保修、餐廳、電信費類

保險費1% 現金回饋

代扣繳保費 現金回饋無上限

機場接送禮遇

每卡一年最多兩次

自由選回饋

自己的回饋自己選

自由選附加優惠

三家連鎖停車場免費臨時停車、道路救援、消費簡訊、海外消費1%現金回饋…等6項附加優惠自行選擇

申辦條件

正卡申請人須年滿20歲;附卡申請人須年滿15歲(未滿20歲者,須由法定代理人「即父母或監護人」為正卡持有人)。

收費

【年費收費標準】 (每年計收乙次,待帳單通知時,才需繳費)

  • 御璽卡、鈦金卡:正卡每卡每年NT$3,000、附卡每卡每年NT$1,500
  • 晶緻卡、白金卡:正卡每卡每年NT$1,500、附卡每卡每年NT$750
  • 金卡:正卡每卡每年NT$600、附卡每卡每年NT$600
  • 普卡:正卡每卡每年NT$300、附卡每卡每年NT$300

【年費收取說明】

自本行核發信用卡之日起,各張信用卡(御璽卡、鈦金卡為正、附卡消費金額合併計算;晶緻卡、白金卡、金卡、普卡為正、附卡分別計算)如未能於年度刷卡消費達下列累積門檻,則該張信用卡自該年度年費期限屆滿日起,即喪失次年免年費之優惠,正、附卡持卡人須就該未獲減免年費之信用卡,依上列標準繳交年費。持卡人曾有自行停卡、未使用信用卡、信用卡使用不當或其他事由,致所持有之信用卡遭本行停卡、暫時停卡或不續卡時,本行保留是否再核發新卡及是否同意持卡人享有各種信用卡第一年度免年費或次年度免年費相關優惠之權利。

【年費免收辦法】

  • 御璽卡、鈦金卡:年度累積消費滿6萬或年度消費次數達6次,可折抵正卡次年年費及正卡名下之所有附卡年費。
  • 晶緻卡、白金卡、金卡、普卡:正、附卡每卡於每持卡年度各刷卡消費一筆以上不限金額。

【年度累積消費排除項目】

年度消費金額以帳單列示之金額計算,但不包含下列項目:預借現金、預借現金手續費、基金交易、所得稅分期付款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預借現金分期金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代償金額、信用卡年費、循環信用利息、違約金(即逾期還款違約金)、貸款產品、各項手續費(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等)、餘額代償、非持卡人本人交易款(如遺失、被竊或偽卡交易等)及持卡人非刷卡消費行為所產生之費用。分期消費帳款以當期入帳金額計算。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將簽帳買受之貨物或服務退還、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退還款項時,持卡人原已累積之年度消費金額,將依帳單所列示之退還款項扣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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