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銀行
遠傳friDay聯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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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 核卡首月筆筆消費10%現金回饋+遠傳門市申辦新戶再享500元
  • 電信費3%現金回饋,限代扣繳正卡人名下遠傳電信帳單
  • 指定通路最高2%現金回饋
    遠傳門市/friDay服務(friDay 57/影音/音樂/購物)/麥當勞/星巴克/EZTABLE線上/遠傳行動客服
  • 一般消費最高1.5%現金回饋
  • 附加電子票證功能
    一卡通/Happy Cash

年費

  • 年費收費標準 (每年計收乙次,待帳單通知時,才需繳費)
    正卡每卡每年NT$3,000、附卡每卡每年NT$1,500
  • 年費收取說明:
    自台新銀行核發信用卡之日起,正、附卡消費金額合併計算,如未能於年度刷卡消費達下列累積門檻,則該張信用卡自該年度年費期限屆滿日起,即喪失次年免年費之優惠,正、附卡持卡人須就該未獲減免年費之信用卡,依上列標準繳交年費。持卡人曾有自行停卡、未使用信用卡、信用卡使用不當或其他事由,致所持有之信用卡遭台新銀行停卡、暫時停卡或不續卡時,台新銀行保留是否再核發新卡及是否同意持卡人享有各種信用卡第一年度免年費或次年度免年費相關優惠之權利。
  • 年費免收辦法:
    首年免,年度累積消費滿NT$6萬或年度消費次數達6次,可折抵正卡次年年費及正卡名下之所有附卡年費,其餘免年費優惠活動依照官網公告為主。
  • 年度累積消費排除項目:
    年度消費金額以帳單列示之金額計算,但不包含下列項目:預借現金、預借現金手續費、基金交易、所得稅分期付款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預借現金分期金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代償金額、信用卡年費、循環信用利息、違約金(即逾期還款違約金)、貸款產品、各項手續費(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等)、餘額代償、非持卡人本人交易款(如遺失、被竊或偽卡交易等)及持卡人非刷卡消費行為所產生之費用。分期消費帳款以當期入帳金額計算。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將簽帳買受之貨物或服務退還、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退還款項時,持卡人原已累積之年度消費金額,將依帳單所列示之退還款項扣除之

申辦條件

申請資格

正卡申請人須年滿20歲;附卡申請人須年滿15歲

(未滿20歲者,須由法定代理人「即父母或監護人」為正卡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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